汇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2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18 日,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
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执行新修订的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其
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
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
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
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和“利息收入”项目。
3、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通知进行
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