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19-06-05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
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
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为每股 4.58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300 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
人数为 508 人。
3、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成就,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1、因利润分配涉及的授予价格调整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披露《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27 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为每股的派息额;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58-0.45=4.13 元
2、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
截至 2019 年 6 月 4 日,激励对象叶建花、邵群、廖仙琴、张丽红、刘珊珊、
邹万椿、陈地秀共 7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取消了上述 7 名人
员尚未获授的 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调整为 50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2292.5 万股。
经上述调整之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拟授
占目前总股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本比例
(万股) 总数的比例
何松春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 8.72% 0.51%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拟授
占目前总股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本比例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李婉贞 董事 100 4.36% 0.26%
邹燕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0 5.23% 0.31%
吴国斌 副总经理 30 1.31% 0.08%
王静 财务总监 60 2.62% 0.15%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1782.5 77.75% 4.58%
(共 496 人)
合计 2292.5 100.00% 5.90%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
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1、鉴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同意董事会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4.58 元/股调整为 4.13
元/股。
2、鉴于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其尚未获授的 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因此同意董事会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为 50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2292.5 万股。
3、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以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4、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除前述激励对象因个人放弃认购的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
授予外,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
励》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已取得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
确定、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授予条件的成就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