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汇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会计师出具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3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日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3.1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240,879.5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5]第 1143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566,449.41元,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795,372.46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670,020,000.00 减: 发行上市费用 8,779,120.44 二、募集资金净额 661,240,879.56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55,498,284.60 其中: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4,566,449.41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052,777.50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172,210.85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795,372.46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 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该办法执 行。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 行深圳泰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 子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会同全资子公司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曼妮芬”)、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交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 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完毕,项目已 结项,对应的专用账户已注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仅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项目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5255710708 7,795,372.46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活期 深圳泰然支行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汇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661,240,879.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66,449.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655,498,284.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尚未完成的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 总额 (1) 金额 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更) 化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无 48,333,300.00 48,595,112.41 4,566,449.41 42,414,809.85 87.28%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的差异原因:自 2017 年以来,有关大数据、物联网、云服务等高新技术发展迅速,逐渐从探索阶段走向商业实用阶段,同时新零售、智慧门店等新业务模式兴起,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计划的信息软件已明显不足以支撑当下技术和商业的发展,公司本着与时俱进的态度,同时结合技术成熟和可实施的时机,逐步推进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以用户为中心的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以期最大化实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现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存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存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本报告“四(三)”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存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详见本报告“四(五)”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为 7,795,372.46 元,系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及产生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期募集资金账户合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72,210.85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052,777.50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 金额为 483,612,663.47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418 号”《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483,612,663.47 元。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261,812.41 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对应账户注销。具体内容见 公司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暨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0)。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监管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 6 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汇洁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汇洁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汇洁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度,汇洁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服山 但 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