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汇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 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3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1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7,4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1,240,879.5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5]第 1143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7,4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37,38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670,020,000.00 元(含待支付发 行费用 8,779,120.44 元),已由国信证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670,020,000.00 减: 发行上市费用 8,779,120.44 二、募集资金净额 661,240,879.56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58,854,799.1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55,498,284.60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3,356,514.57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151,528.26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052,777.50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98,750.76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537,608.65 减: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余额转出 4,537,608.65 四、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 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该办法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会同全资子公司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 公司(下称“江西曼妮芬”)、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交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19 年 9 月,公司将“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信息系 统建设项目”专户后,公司已注销“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4420151830005253089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36001125000052512794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江西曼妮 芬服装有限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另,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公司普通银 行账户后,公司已注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竹子林支行 777065340652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暨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21 年 10 月,公司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普通银 行账户后,公司已注销“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对应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泰然支行 755905255710708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 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开设了四个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各募投项目均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普通银行账户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月 31 日账 项目 备注 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生产基 已注 44201518300052530890 0.00 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地建设项目 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建 已注 755905255710708 0.00 深圳泰然支行 设项目 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 已注 777065340652 0.00 深圳竹子林支行 金项目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生产基 已注 36001125000052512794 0.00 公司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地建设项目 销 合计 0.00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汇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661,240,879.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56,514.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 无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8,854,799.171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不适用 金比率 是 项目 是否 否 截至期末 可行 已变 达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本报告期实现的 到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定可使用状 否发 金投向 目(含 总额 效益 预 (3)=(2)/ 态日期 生重 部分 计 (1) 大变 变更) 效 化 益 承诺投资项目 不 2018 年 6 月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否 48,333,300.00 48,595,112.41 3,356,514.57 45,771,324.42 94.19% 适 否 30 日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333,300.00 48,595,112.41 3,356,514.57 45,771,324.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金节余 4,537,608.65 元(含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021 年 10 月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节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余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普通银行账户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21-05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节余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转入普通银行账户,并办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截至期末,“江西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 514,040,876.61 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 99,042,598.14 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45,771,324.42 元,合计为 658,854,799.17 元。其中,“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9 年注销,本年度不存在使用 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金节 余 4,537,608.65 元(含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021 年 10 月公司决 定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普通银行账户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公告编号:2021-055)。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节余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转入普通银行账户,并办妥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洁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汇洁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汇洁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度,汇洁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袁 野 程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