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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年4月)2023-04-28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非独立董事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有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五年以上本公司或者同行业上市公司工
 1                                                                  作经验。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以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 董事提名应以在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后,由下述提名      第十一条 董事提名应以在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后,由下述提名
       人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人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连续一百八十个交易日单独     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10%)以      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3%)以上的股东提出,董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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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的股东提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    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选人。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     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
       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   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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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或罢免     董事长由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产生或罢免应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应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八)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4   股份回购等事项;                                             股份回购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管理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管理
    中心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中心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对重要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人提名;                                                     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以下职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
    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       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五)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报告,对董事       (五)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报告,对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提出指导性意见;                                   会决议的执行提出指导性意见;
    (六)提名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人选名单;                     (六)提名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人选名单;
    (七)决策如下事项:                                           (七)决策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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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1、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10%)的事项;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10%)的事项;
    2、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2、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10%),且不超过净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10%),且不超过净资
    产百分之十五(15%)的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资产抵        产百分之十五(15%)的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资产抵
    押、租入或出租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押、租入或出租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事项;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3、聘任或者解聘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缴出资权利等)等事项;
    报酬及奖惩事项。                                               3、聘任或者解聘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上述 1 至 2 项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报酬及奖惩事项。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 1 至 2 项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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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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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或者不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或者不
8   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或者不主持的,由      主持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