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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04-2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6-050




         2016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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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义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鲍小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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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2,146,918.27            63,930,490.30                        -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56,389.11            10,692,441.61                        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288,029.76            10,692,439.40                        -3.7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171,394.71           -19,488,549.98                       -3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3.80%                        -2.0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08,060,400.93           725,817,187.85                        -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26,178,924.66           615,422,535.55                        1.7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988.83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48,000.00 上市奖励等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999.83 主要系无需支付的货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651.65

合计                                                                    468,359.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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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04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石政民            境内自然人            49.06%         49,060,000        49,060,000 冻结                 49,060,000

石义民            境内自然人            22.50%         22,500,000        22,500,000 冻结                 22,500,000

深圳市华盈新富
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9%          1,687,749
(有限合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35%           350,8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
                  国有法人               0.27%           270,600
因子精选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睿进 5 号证
                  国有法人               0.27%           270,399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冯芳芸            境内自然人             0.25%           246,243

辛德春            境内自然人             0.20%           200,000           200,000 冻结                     200,000

吴伟良            境内自然人             0.15%           150,000           150,000 冻结                     150,000

王庆芬            境内自然人             0.15%           150,000           150,000 冻结                     1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华盈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
                                                                          1,687,749 人民币普通股          1,687,749
限合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8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270,6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600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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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
                                                                        270,399 人民币普通股           270,399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冯芳芸                                                                  246,243 人民币普通股           246,243

杜国胜                                                                  132,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300

刘斌                                                                    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

深圳市华盈盛世投资合伙企业(有
                                                                        12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100
限合伙)

陈斌                                                                    11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400

林光清                                                                  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石政民、石义民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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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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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
体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7月28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
     根据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
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2月1日刊登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9,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玖佰万元)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办理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2015-结构性存款-187)的
理财业务,该产品年利率3.7%/年~2.16%/年。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8月13日,已于2016年2月13日到期。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壹佰万元)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了《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523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理
财业务。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60%~4.6%。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8月18日,已于2016年2月17日到期。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办理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理财业务。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
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2月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5月3日。
     公司于2016年2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在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办理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6)的理财业务。该产品
年利率3.25%/年~1.56%/年。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2月14日,到期日2016年8月12日。
     公司于2016年2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在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办理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075)的理财业务。该产
品年利率3.00%/年~1.56%/年。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2月14日,到期日2016年8月12日。
     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壹佰万元)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了《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69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理
财业务。该产品年利率3.20%/年~4.20%/年。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2月18日,到期日2016年8月11日。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石政民、石
                                                           义民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除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时,本
                                                           人同时以公
                                                           开发行方式
                                                           一并向投资
                                                           者发售的股
                                                           票外,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石义民;石政               本人已直接
                                 民;程迪尔;辛              持有的发行
                                 德春;陈银发; 股份限售承   人股份,也不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6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正常履行
                                 戴文华;邱文 诺            由发行人回       12 日     11 日
                                 斌;吴伟良;谢              购该部分股
                                 骏                        份。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的石政民、
                                                           石义民、辛德
                                                           春、程迪尔、
                                                           吴伟良、谢
                                                           骏、陈银发、
                                                           邱文斌、戴文
                                                           华等 9 人还承
                                                           诺:本人在杭
                                                           州先锋任职
                                                           期间,除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新股时
                                                           本人同时以
                                                           公开发行的
                                                           方式一并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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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发售
                         的股票外,在
                         法律规定或
                         本人承诺锁
                         定期限(包括
                         延长的锁定
                         期限)届满
                         后,本人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已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本人自
                         杭州先锋离
                         职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申
                         报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发
                         行人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
                         票总数的比
                         例不得超过
                         50%。”

                         1、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除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
石义民;石政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06 月 2020 年 12 月
                         时,本人同时                                 正常履行
民          诺                          03 日         31 日
                         以公开发行
                         方式一并向
                         投资者发售
                         的股票外,本
                         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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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本人已
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
发行人本次
股票上市 6 个
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
下同)均低于
发行人本次
股票上市时
发行人股票
的发行价格
(以下简称
“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本
次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发行
人股票期末
(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
发行人本次
股票上市的
发行价,则本
人持有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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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人本次股
票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
月。3、上述
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
定期限)届满
后 2 年内,本
人若减持上
述股份,将严
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
每年减持上
述发行人股
份的数量不
超过本人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 25%,股份
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
下同)将不低
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发
行人股票价
格(以下简称
“发行价”)。本
人减持发行
人股份时,提
前将减持意
向和拟减持


                                                  1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行
                        人,并由发行
                        人及时予以
                        公告,自发行
                        人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
                        后,本人开始
                        减持发行人
                        股份。

                        公司从有利
                        于全体股东
                        的利益出发,
                        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
                        财务盈利情
                        况、发展前景
                        及相关其他
                        重要因素,制
                        定了《股东分
                        红回报规
                        划》,对本次
                        发行完成后
                        的股利分配
                        政策进行了
杭州先锋电              合理的规划,
                                        2015 年 06 月 2016 年 12 月
子技术股份   分红承诺   其中 2014 年                                  正常履行
                                        12 日         31 日
有限公司                -2016 年的分
                        红回报规划
                        主要如下:公
                        司董事会在
                        制订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
                        时应当优先
                        采用现金分
                        红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方
                        式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
                        以股东合理
                        现金分红回
                        报和维持适


                                                                                 1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当股本规模
为前提,并综
合考虑公司
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2014
年至 2016 年,
公司在足额
预留法定公
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每年
向股东现金
分配股利不
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经过综
合考虑公司
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未来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
素,本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长期。尽管本
公司目前暂
无具体的收
购兼并计划,
但通过投资、
兼并等方式
实现对同行
业的横向、纵
向整合,是公
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的重
点。未来公司
将本着对股
东有利、对公
司发展有利
的基本原则,


                                                 1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围绕核心业
                           务,适时、稳
                           妥地兼并收
                           购,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整
                           体竞争力。综
                           上所述,2014
                           年至 2016 年,
                           公司在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当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20%。

                           "为避免公司
                           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所控制
                           的或具有实
                           际控制权、重
                           大影响的企
                           业(以下合称
                           “竞争方”)之
                           间将来可能
                           产生的同业
                           竞争,石政
                           民、石义民二
            关于同业竞
                           人与 2014 年 3
石政民;石义 争、关联交                      2014 年 03 月 2018 年 12 月
                           月 23 日向公                                   正常履行
民          易、资金占用                    23 日         31 日
                           司出具了《避
            方面的承诺
                           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石
                           政民、石义民
                           二人承诺:
                           (1)竞争方
                           目前不存在
                           与发行人从
                           事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
                           的业务(以下
                           简称“竞争性
                           业务”)的情


                                                                                     1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形;(2)本人
将不会以任
何方式从事
(包括与其
他方合作直
接或间接从
事)竞争性业
务;也不会投
资于从事竞
争性业务的
公司、企业或
其它机构、组
织,以避免对
发行人的经
营活动构成
新的、可能的
直接或间接
的业务竞争;
(3)本人将
不会促使竞
争方直接或
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竞
争性业务;在
任何情况下,
当竞争方发
现自己从事
竞争性业务
时,竞争方将
自愿放弃该
业务;(4)竞
争方将不会
向从事竞争
性业务的公
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
或个人提供
资金、技术或
提供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
支持。”(5)
如未能按照
上述全部或
部分承诺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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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实际履行,
                            本人将承担
                            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杭
                            州先锋造成
                            的全部直接
                            或间接的经
                            济损失、索赔
                            责任及额外
                            的费用支出。
                            如本人未向
                            杭州先锋承
                            担相关责任,
                            则发行人有
                            权自应付本
                            人的税后现
                            金中暂时扣
                            留与本人承
                            诺承担的赔
                            偿责任金额
                            相等的现金
                            分红款,直至
                            本人实际履
                            行上述各项
                            承诺义务为
                            止。

                            本公司股票
                            上市三年内,
                            非因不可抗
                            力,第三方恶
                            意炒作之因
                            素导致本公
杭州先锋电
                            司 A 股股票
子技术股份
                            收盘价连续
有限公司;石
               IPO 稳定股价 20 个交易日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6 月
义民;石政民;                                                         正常履行
               承诺         低于最近一       12 日    12 日
程迪尔;吴伟
                            期经审计的
良;辛德春;谢
                            每股净资产
骏
                            值(第二十个
                            交易日构成
                            “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日”,公
                            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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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积转增
                                        股本、股份拆
                                        细、增发、配
                                        股或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
                                        项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发生
                                        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需相
                                        应进行调整,
                                        下同),且满
                                        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业绩
                                        发布、增持或
                                        回购相关规
                                        定的情形下,
                                        则本公司及
                                        控股股东、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
                                        关主体将启
                                        动稳定公司
                                        股价的措施。
                                        公司为促使
                                        公司股票收
                                        盘价回升而
                                        实施股价稳
                                        定措施,但公
                                        司稳定股价
                                        方案并不以
                                        公司股价达
                                        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为目标。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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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00%     至                           1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763.95    至                           2,425.43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204.94
元)

                                               受宏观环境制约,PPI 在报告期前已超 40 个月连续下滑,报告期内延续了
                                               这个趋势。行业整体成品价格下降,毛利率降低。同时因销售时点分布影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高。但是公司本身销售情况呈向好趋势,自去年
                                               下半年以来的收入降幅呈收窄变化。报告期内主营产品销售数量预计同比
                                               总体持平,但为预估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变化,因此作出此次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22 日       其他                        其他                       ircs.p5w.net

2016 年 03 月 17 日       其他                        其他                       ircs.p5w.net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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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881,741.93                         153,856,772.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0.00                          13,723,829.98

    应收账款                                            196,425,624.37                         174,101,669.05

    预付款项                                                 90,920.00                              60,695.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13,155.92                           1,299,251.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4,218,762.20                          43,320,749.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1,000,000.00                         30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68,730,204.42                         686,362,966.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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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287,597.00                          7,287,597.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789,377.39                          9,803,846.8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333,737.73                         15,492,568.46

    在建工程                            8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32,536.42                          4,563,260.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6,947.97                          2,306,947.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330,196.51                         39,454,220.97

资产总计                           708,060,400.93                        725,817,187.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8,022,826.50                         26,102,410.50

    应付账款                        54,933,491.70                         66,652,664.90

    预收款项                            33,368.25                           493,186.4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00,000.00                         11,401,637.00

    应交税费                         6,026,339.53                          4,856,044.3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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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65,450.29                           888,709.0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1,881,476.27                        110,394,652.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81,881,476.27                        110,394,652.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7,254,269.20                        337,254,269.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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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34,563,751.84                         34,563,751.8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4,360,903.62                          143,604,514.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178,924.66                          615,422,535.5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178,924.66                          615,422,535.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8,060,400.93                          725,817,187.85


法定代表人:石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小蓉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2,146,918.27                         63,930,490.30

    其中:营业收入                                         62,146,918.27                         63,930,490.3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5,103,386.58                         54,253,738.98

    其中:营业成本                                         37,533,937.61                         37,793,732.4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8,378.15                           648,968.88

           销售费用                                         7,856,137.28                          5,908,042.74

           管理费用                                        10,234,603.40                          9,693,938.51

           财务费用                                        -2,287,405.10                           -126,769.90

           资产减值损失                                     1,287,735.24                           335,826.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4,469.50                           -611,580.2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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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4,469.50                          -611,580.23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029,062.19                         9,065,171.09

       加:营业外收入                         4,912,346.15                         3,621,303.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8,008.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8,008.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893,400.09                        12,686,474.88

       减:所得税费用                         1,137,010.98                         1,994,033.2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56,389.11                        10,692,44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56,389.11                        10,692,441.6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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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756,389.11                        10,692,44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0,756,389.11                        10,692,441.6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                                 0.1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石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鲍小蓉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656,179.65                          47,986,070.2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13,326.90                           3,621,301.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334,500.20                            434,350.5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304,006.75                          52,041,721.9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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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293,363.35                          37,923,737.9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213,618.95                          17,754,382.9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50,874.38                           6,763,056.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017,544.78                           9,089,094.5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475,401.46                          71,530,27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71,394.71                        -19,488,549.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41.75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1.75                                   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55,577.71                            336,076.5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55,577.71                            336,076.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53,635.96                           -336,076.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117,310.30                          4,5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7,310.30                          4,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252,435.10                          3,065,651.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2,435.10                          3,065,65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4,875.20                          1,434,349.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960,155.47                        -18,390,277.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435,049.45                        140,729,646.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474,893.98                        122,339,368.48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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