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6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拟于 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审议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审议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而召开会议前向独立董事
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
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对审议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
对审议议案的情况介绍。
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充分论证后,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关联交
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设立控股
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另提醒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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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徐文光:
郑云瑞:
王正喜: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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