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 1 (此页无正文,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 见的签字页) 石义民 石扬 程迪尔 徐文光 郑云瑞 王正喜 石爱国 吴伟良 崔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