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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9-05-2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扬、程迪尔、崔巍、石爱国、吴
伟良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
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正喜:




毛卫民:




陶宝山: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