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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07-2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先锋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先锋电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87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371,75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
35,300,000.00元后,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336,450,000.00元。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7,931,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8,518,200.00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审
亚太验字(2015)0200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74.40万元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63,697,402.36元。其中:智
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投入84,177,480.29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48,028,125.70

元,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9,781,771.08元,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投入11,710,025.29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46,600,000.00元购买了理财产品,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7,997,736.25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
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
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
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的内控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进行投资。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
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

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
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
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程序审批

    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
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先锋电子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先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作
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                  杨怡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