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先锋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87 元,共计募集 资金 37,17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3,64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93.18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851.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 02006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A 31,851.82 项目投入 B1 28,980.4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87.75 项目投入 C1 4,770.1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5.25 项目投入 D1=B1+C1 33,750.6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513.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614.19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注] F 2,614.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E-F 0.00 [注] 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605.2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实际 转出金额为 2,614.19 万元,差异系银行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差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原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分别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公司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连同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账户未发生变更。三方监管 2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销户时间 备 注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2933375 2021/12/9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 8110801012500025486 2021/12/13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 8110801012300025485 2021/12/13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2933391 2021/12/9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 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 户实际转出金额为 2,614.19 万元,分别系:1. 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账号后四位 3375)内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将该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该账户内剩余募集资金 2,060,855.28 元转入公司基 本户。2. 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账户(账号后四位 5486)内资 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该账户内剩余募集资金 7,631,314.67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3. 募集资金专户中信 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账户(账号后四位 5485)内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该账户内剩余募集资金 16,437,961.95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4. 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账户(账 号后四位 3391)内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将该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予以注销,该账户内剩余募集资金 11,760.88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 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先锋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先锋电子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851.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70.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750.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否 19,872.00 21,128.19[注] 3,800.46 22,920.59 108.48 2020 年 12 月 985.60 是 否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784.00 3,784.00 533.54 3,598.41 95.10 2021 年 6 月 - - 否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否 3,410.00 3,410.00 436.17 2,428.82 71.23 2021 年 6 月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4,800.00 4,800.00 4,802.81 100.00 2015 年 10 月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866.00 33,122.19 4,770.17 33,750.6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 31,866.00 33,122.19 4,770.17 33,750.63 - - - - [注]根据 2017 年 7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本公司对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智能燃气 表建设项目建设拟投入金额为 21,128.1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 19,872.00 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其余不足部分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1.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体项目) 本公司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受政府规划调整的影响导致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5 次会议决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投资建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主要系装修工程,安排在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中研发生产大楼建成后进行,在生产研发 大楼竣工前完成相关设备采购、员工招聘和培训等工作。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投资建设。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包含营销分公司的建设、售后服务站设立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场所拟建在公司智能 燃气表生产研发大楼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安排在机房建成之后。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投资建 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公司以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金额 674.4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际结余转出金额为 2,614.19 万元,结余的原因主要系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 2,614.19 万元已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泽南 王道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