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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7-28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
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及资金安全,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 2022 年上
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毛卫民:




    钱娟萍:




    戴国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