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迪: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ST科迪 公告编号:2021-016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张清海、张枫华、李建
全、胡文猛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
科 迪 乳 业 有 限 公 司 和 相 关 责 任 人 员采 取 出 具 警 示 函 措 施 的 决 定 》 ( [2021]3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1.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
预告》 ,预 计2019 年度 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东 的净 利润 (以 下简 称净 利润 )为
3,200万元至4,800万元。2020年2月29日,你公司披露《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4,962.45万元。2020年4月30
日,你公司披露《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预计2019
年度净利润为-4,962.45万元。2020年6月24日,你公司披露《河南科迪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显示,你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为
-17,497.66万元。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等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
亏性质发生变化,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修正业绩并公告。
2.2020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
预告》,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175.15万元至1,751.48万元。截至2021年1月31
日,你公司未对2020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并公告。2021年2月28日,你公司披
露《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及业绩快报公告》,修正
并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110,000万元至-112,470万元。你公司对同一事项信息
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修正业绩并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
条、第三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张清海、总经理张枫华、财务总监李建全、时
任财务总监胡文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及
张清海、张枫华、李建全、胡文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
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并于收到本
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坚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
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