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07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拟于 2021 年 4 月6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第三方代控股股东
以承债方式偿还欠公司部分资金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经审核
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
东”)前期欠上市公司资金,不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损
害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鉴于大股东资产尚在受限状态,以资抵债偿
还公司资金被搁置,现金偿还能力不足。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尽快解决欠款问题,虽经多方努力,有些资产受限状态尚未消
除,根据科迪集团目前现状,为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我们同
意控股股东以第三方承债方式偿还前期欠公司部分资金。
董事会在发出前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前,已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
审议。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
议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