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迪: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但个别制度未能得到有
效落实。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未能实现
盈利,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平稳发展等因素作出的,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
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
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亚太审计依据相关情况,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
专项说明,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
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最高余额 18.65 亿元的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相关公告。 截止公告日已偿还 1.2 亿元。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违规担保涉及金额 2. 3 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7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违反了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的相关规定,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早消除占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
要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