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 求,《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签订可以解决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 的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本次《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签订有利于降低公 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