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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2018-10-29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8-153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修订。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不会对当期和本次调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
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基本情况
    1、调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发布了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
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调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3、调整前采用的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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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整后采用的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财
务报表调整外,其他未调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
的解读》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调整内容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对“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进行调
整。
       (二)利润表调整内容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
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2/4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调整内容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情况外,本次财务报表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调整不会对当期和财务报表调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情况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报表
格式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本次财务报表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财务报表调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调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六、监事会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财务报表调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3/4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
整。
   七、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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