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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的判断立场,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报表调整后公
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对公司当期和本次财务报表调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独立董事:彭玲、巨铭、刘遐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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