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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8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的判断立场,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提高决策
效率,加快推进公司集团化管理,以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收购眉山昌宏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符合公司“立足西北、面
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通过对昌宏农业股权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对
昌宏农业的整体经营控制力,从而达到提升决策能力和决策效率,深化公司与昌
宏农业的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公司收购昌宏农业少数股东权益后,昌宏农业将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昌宏农业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重大事
项的决策效率,寻求利润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彭玲、巨铭、刘遐
                                             201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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