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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的规定,要
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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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公司将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0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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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
求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金融工具相
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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