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3-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二〇一九年三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
菌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众兴菌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或 “本核查意
见”)。
一、 公司的自查情况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公司对其内控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经自查,众兴菌业不存在违背内部控制规则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措施及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
稿、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沟通,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众兴菌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各项内容进行了逐项核查。通过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众兴菌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
公司的自查表真实反映了众兴菌业当前的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状况,有利于提升
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钦 赵 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