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海外投资事项概述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1月21日与IOPtima Ltd.公司(以下简称“IOPtima公司”或“标
的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经销协议》和
其他相关文件,就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约四千六百七十二万美元现金
方式分四阶段投资(包括认购新股及收购旧股)标的公司并取得
TM
IOPtiMate 系统在中国的独家经销权(以下简称“本次海外投资”)
进行约定。2018年2月10日,交易各方就本次海外投资签署《股权收
购协议》及《经销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第一阶段交割日延长至
2018年3月31日。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完成了本次交易第一阶段股权
交割,第一阶段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按全面摊
薄计算)的18.42%。
以 上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8)、《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7-068)、 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6)
及《关于海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二、 《股权购买协议》、《付款经纪人协议》及《托管协议》之补充
协议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本次海外投资标的公司的中国境
内股东及境外股东均通过设立于以色列的托管账户完成交割。
鉴于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限制,标的公司的中国境内主要股东
需要在中国境内完成交割。为保证本次海外投资的顺利进行,经交易
各方协商后一致同意修订《股权购买协议》、《付款经纪人协议》及《托
管协议》的内容,并于2018年9月25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付款
经纪人协议》及《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取消标的公司的中国境内
主要股东的托管安排。
三、 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后续交割尚需履行中国政府部门的备案程
序,该等程序是本次投资后续交割的前提条件,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取得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关于本次海外投资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发改境外备[2017]第25
号),于2018年2月24日取得了四川省商务厅核发的关于本次海外投资
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5100201800013号),于2018
年9月25日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出具的《业务
登记凭证》。
鉴于本次海外投资的第二阶段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根据本次
海外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完成了本次交易第二阶段
股权交割。第二阶段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于第一阶段
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按全面摊薄后计算)的60%。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