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北京鼎晖维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 基金(有限合伙)、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 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2018 年 7 月 18 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5), 持有公司 21,711,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2%)股份的股东北京 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维鑫”)及其 一致行动人北京鼎晖维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 维森”)、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 鼎晖一期”)、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 晖元博”)、上海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青”)计 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999,9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4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 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收到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 鼎晖元博、上海鼎青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18年11 月8日,本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到期退出。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5 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9,999,999股(其 中鼎晖维鑫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855,967股,鼎晖维森合计拟 减持数量不超过7,543,975股,天津鼎晖一期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6,163,974股,鼎晖元博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35,995股,上海 鼎青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45%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 上海鼎青减持股份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占 减持股份占 减持 成交均价 减持数量 名称 减持日期 计划减持股 公司总股份 方式 (元) (股) 份比例 比例 集中 2018年8月8 竞价 日至2018年 39.85 643,700 2.15% 0.10% 鼎晖 交易 11月8日 维鑫 大宗 / / / / / 交易 集中 2018年8月8 竞价 日至2018年 39.85 447,000 1.49% 0.07% 鼎晖 交易 11月8日 维森 大宗 / / / / / 交易 集中 2018年8月8 天津 竞价 日至2018年 39.85 366,600 1.22% 0.05% 交易 11月8日 鼎晖 大宗 一期 / / / / / 交易 集中 2018年8月8 竞价 日至2018年 39.86 179,800 0.60% 0.03% 鼎晖 交易 11月8日 元博 大宗 / / / / / 交易 集中 竞价 / / / / / 上海 交易 鼎青 大宗 / / / / / 交易 总计 1,637,100 5.46% 0.24%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布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3.12% 21,711,933 3.22% 21,068,233 份 鼎晖 其中:无限 21,068,233 3.12% 21,711,933 3.22% 售条件股份 维鑫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 2.17% 15,087,950 2.24% 14,640,950 份 鼎晖 其中:无限 14,640,950 2.17% 15,087,950 2.24% 售条件股份 维森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 1.77% 天津 份 12,327,949 1.83% 11,961,349 其中:无限 11,961,349 1.77% 鼎晖 12,327,949 1.83%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一期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 0.87% 6,071,991 0.90% 5,892,191 份 鼎晖 其中:无限 5,892,191 0.87% 6,071,991 0.90% 售条件股份 元博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 4,800,176 0.71% 4,800,176 0.71% 份 上海 其中:无限 4,800,176 0.71% 4,800,176 0.71% 售条件股份 鼎青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四、其他说明 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 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 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50%, 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将减持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拟减持发行人 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持发行人 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 上海鼎青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五、相关风险提示 1、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 性。 2、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