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04-2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康弘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具体内
容如下:
薪酬总额
姓名 职务
(万元人民币/年)
郝晓锋 总裁 168
柯潇 常务副总裁 130
钟建荣 副总裁 120
赵兴平 副总裁 120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
钟建军 150
事会秘书
殷劲群 副总裁 290
CHEN SU
副总裁 255
(陈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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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殷劲群: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7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
额3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80%,绩效薪酬占
薪酬总额20%。
四、支付方式
(一)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
(二)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发放。
五、其他规定
(一)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
司代扣代缴;
(二)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
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
(三) 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解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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