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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学敏)2019-04-2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学敏)

    2018 年度,本人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

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 本人全部出席,对除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通讯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10 日,对公司增资入股江苏艾尔康生物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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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4 月 2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二〇

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〇一七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关联方资

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二〇一八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关于聘请二〇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5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 201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22 日,对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关于对外

担保事项》、《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

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股票激励计划及高管层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业委员会的意见。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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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十分关注公司经营

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积极主动地与公司决策和经营层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等,做到对投资人负责;本

人在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

关介绍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都要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


                            3/5
查看披露的信息。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的核查。本人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加强沟通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有关新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无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

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

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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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

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 高学敏

    电子邮箱: xuemingao2011@163.com




                                  独立董事:高学敏_________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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