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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4-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康弘药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15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60 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13.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10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482.4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624.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50084 号”《验
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1       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     29,659.17              29,659.17

                                        1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目
   2        康弘药业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            17,586.85                17,586.85
   3        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7,584.00                 7,584.00
            济生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
   4                                                  12,462.90                 2,794.75
            造项目
                          合计                        67,292.92                57,624.77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济生
堂扩建中成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2,824.97 万元、“康弘药业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合计 6,647.10 万元、“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部分剩余募集
资金 4,527.93 万元,合计共 14,000 万元全部变更投入“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
改扩能项目”、“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KH 系
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独立董事
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将项目计划总投资由 29,659.17 万元调整为 32,549.17 万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二〇一六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
                                     额
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
                                        4,000.00               1,783.06         2,216.94
          能项目
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
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了成本。同时公司为了尽快推进项目实施,在
募集资金到账前提前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计划将“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
节余的募集资金 2,216.94 万元及专户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用于“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
的生产经营与发展。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后,公司将注销“济生堂
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济生
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济生
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3
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俞   露                            陈   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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