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北京鼎晖维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 基金(有限合伙)、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 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2019 年 7 月 30 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 持有公司 10,942,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5%)股份的股东北京 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维鑫”)及其 一致行动人北京鼎晖维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 维森”)、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 鼎晖一期”)、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 晖元博”)、上海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青”)计 划 以 集中 竞 价交 易及 大宗 交 易的 方式 合 计减 持公 司 股份 不超 过 30,550,84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 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 鼎晖元博、上海鼎青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11 月20日,本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到期退出。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5 年度、2018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拟减持数量30,550,847股(其中,鼎晖 维 鑫 合计 拟减 持数 量 10,942,516股 ,鼎 晖维 森合 计拟 减持 数 量 7,601,782股,天津鼎晖一期合计拟减持数量6,211,446股,鼎晖元 博 合 计 拟 减 持 数 量 3,060,703 股 , 上 海 鼎 青 合 计 拟 减 持 数 量 2,734,4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3.49%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 上海鼎青减持股份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均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价(元) (股) 司总股份比例 集中竞价 2019年8月20日至 / / / 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鼎晖维鑫 2019年8月2日至 32.36 2,122,200 0.2424% 大宗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集中竞价 2019年8月20日至 / / / 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鼎晖维森 2019年8月2日至 32.36 1,474,200 0.1684% 大宗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集中竞价 2019年8月20日至 / / / 天津鼎晖 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一期 2019年8月2日至 大宗交易 32.36 1,206,900 0.1378% 2019年11月20日 集中竞价 2019年8月20日至 / / / 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鼎晖元博 2019年8月2日至 32.36 596,700 0.0681% 大宗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集中竞价 2019年8月20日至 35.76 2,734,400 0.3123% 交易 2019年11月20日 上海鼎青 2019年8月2日至 大宗交易 / / / 2019年11月20日 总计 8,134,400 0.9290%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布前持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 股数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942,516 1.2497% 8,820,316 1.0073% 其中:无限售条 鼎晖维鑫 10,942,516 1.2497% 8,820,316 1.007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601,782 0.8682% 6,127,582 0.6998% 其中:无限售条 鼎晖维森 7,601,782 0.8682% 6,127,582 0.699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6,211,446 0.7094% 5,004,546 0.5716% 天津鼎晖 其中:无限售条 6,211,446 0.7094% 5,004,546 0.5716% 件股份 一期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060,703 0.3496% 2,464,003 0.2814% 其中:无限售条 鼎晖元博 3,060,703 0.3496% 2,464,003 0.281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734,400 0.3123% 0 0.0000% 其中:无限售条 上海鼎青 2,734,400 0.3123% 0 0.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30,550,847 3.4891% 22,416,447 2.5601% 四、其他说明 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 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 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50%, 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将减持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拟减持发行人 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持发行人 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 上海鼎青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五、相关风险提示 1、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 性。 2、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鼎晖维鑫、鼎晖维森、天津鼎晖一期、鼎晖元博、上海鼎青 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