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
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财会〔2018〕
35 号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会〔2018〕35 号通知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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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
规定,并按照财会〔2018〕35 号通知人要求编制 2021 年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会〔2018〕35 号通知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主要修订内容:在新租赁准
则下,公司除低价值资产租赁和短期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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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
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
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
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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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
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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