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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弘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二○二一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该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

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

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

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娜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柱近三年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罗东先 2020 年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受到四川证监局监

管谈话和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

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

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

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 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二○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二○二一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

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九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