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
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
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
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及
2021 年 5 月 19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制药”)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成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 成都银行金牛支行
1 产品名称 “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2 产品代码 DZ-2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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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类型 定制型
4 购买金额 人民币18,480万元整
5 成立日/起息日 2022年01月11日
2022年05月16日
6 到期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支取顺延)
7 产品期限 125天
8 挂钩标的 北京时间下午 2 点彭博 BFIX 页面交易货币对 MID 定盘价
9 观察日 2022 年 05 月 12 日
若观察日 EUR/USD≤1.21,则到期收益率为 3.5%,(最高预期年收益
率);
产品到期收益率
10 若观察日 1.21<EUR/USD<1.34,则到期收益率为 1.54%-3.5%,(保
的确定
底收益率-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 EUR/USD≥1.34,则到期收益率为 1.54%(保底收益率)。
1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2 关联关系说明 康弘制药与成都银行金牛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3.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成都银行仅保障资金本
金以及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本
产品的收益由保值收益和浮动收益组成,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
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收益上升,本
存款的收益不随市场收益上升而提高。
13.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起息、存
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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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
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13.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的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价格水平
挂钩,收益计算较为复杂,故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的投资者。
13.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方式及时
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
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
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成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
知成都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成都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
他原因,成都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
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13.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投资者签署《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投资者协议书》至产品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成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
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成都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13.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产品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
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
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成都银行将本着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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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
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的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
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成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9再投资风险:成都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成都
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该产品的实际产品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
果产品提前终止, 则投资者将承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的风险。
13.10资金被扣划的风险:由于投资人的原因,导致资金被司法等有
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
13.11交易对手风险:若相关投资的交易对手、所投资的金融工具或
资产项下的相关当事方发生不可预料的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
将可能影响存款收益的实现。
13.12技术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可能依赖于通过电子通讯技
术和电子载体来实现,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
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影响
本产品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程序的正常进行。
13.13产品风险:本期产品风险评定等级为 I 级,产品风险极低,
本金损失风险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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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 兴业银行成都成华支行
1 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3 认购金额 康弘制药认购人民币2,100万元
起息日 (成立
4 2022年01月13日
日)
2022年05月17日
5 到期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观察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上海金基
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
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
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
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
“SHGFGOA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
收益条款-观察 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凭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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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6.1观察标的工作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6.2观察日:2022年05月12日(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
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6.3 观察日价格:观察日的观察标的价格。
6.4 参考价格: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
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7.1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产品存
续天数/365
7.2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5%/年*产品存续天数/365
7.3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等于(参考价格*99.5%),则浮动收益
率=1.79%/年;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99.5%)且小于等于(参考
价格*145%),则浮动收益率=1.58%/年;
收益条款-收益
7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参考价格*14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计算方式
7.4 产品存续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
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
至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7.5 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
行成都分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
交易手续费等)。康弘制药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
他费用或收费。
8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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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联关系说明 康弘制药与兴业银行成都成华支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揭示
10.1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钩标的的价
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
影响,最差的情况下只能获得固定收益。对于不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
资者,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客户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
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10.2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
本存款产品,可能导致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
本产品的资金,并可能导致客户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产品的机会。
10.3 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
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10.4 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
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客户资金
遭受损失。
10.5 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
本存款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
至兴业银行相关营业点或通过登录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
兴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如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
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
时了解存款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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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
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
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6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非兴业银
行成都分行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
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兴业银行不
承担责任,但兴业银行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康弘制药,并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0.7 数据来源风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
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如果届时《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兴
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所需的价格,兴
业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进
行计算。
10.8产品不成立风险:在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含)之前,若国家宏
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兴业
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
产品,则兴业银行有权决定存款产品不成立,康弘制药将承担投资本存
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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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
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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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4.758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投资金 实际收 实际投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额 回本金 资收益
保本保最低 2021 年 11 月 08 2022 年 02 月 08
中国银行武侯支行 2,000 未到期 未到期
收益型 日 日
2022 年 01 月 07 2022 年 02 月 14
成都银行长顺支行 定制型 10,000 未到期 未到期
日 日
2022 年 01 月 07 2022 年 05 月 09
成都银行长顺支行 定制型 15,000 未到期 未到期
日 日
2022 年 01 月 11 2022 年 05 月 16
成都银行金牛支行 定制型 18,480 未到期 未到期
日 日
兴业银行成都成华 保本浮动收益 2022 年 01 月 13 2022 年 05 月 17
2,100 未到期 未到期
支行 型 日 日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协议书、
回单;
5、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风险揭示书、
协议书、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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