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
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据此出具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二〇二二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二〇
二二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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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
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根据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88.92 万份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符
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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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公告》。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公
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确定股
票增值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8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份
股票增值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
告》。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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