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10-2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认
真审核了全部议案。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调整二○二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调整二○二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并结合二○二一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我们认为该方案兼
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
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我们同意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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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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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强 屈三才 张 宇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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