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二年,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募集资金、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内部控制等进行了
全面检查、监督,较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二二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二○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二一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二○二一年度报告及摘要》《二○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二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二○二一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报告》《二○二二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二○二二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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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二○二二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业务内部整合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二二年度,在公司股东大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
合下,监事成员列席了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了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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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
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对二○二二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二○二二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翻阅了募集资金
账户对账单及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出具的
《二○二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二○二
二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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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二○二二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
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在二○二二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工作。
四、二○二三年工作计划
二○二三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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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
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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