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强)2023-04-2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强)
2022 年度,本人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2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参加 0 次,通讯参
加 5 次。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参加 0 次,通讯
参加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的《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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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〇二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关联方资金占
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二〇二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30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二○二二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二○
二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后)》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部分业务内部整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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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高管层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
提出了专业委员会的意见。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十分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任职后积极主动地与公
司决策和经营层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目标的实现情
况等,做到对投资人负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
关介绍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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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都要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
查看披露的信息。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的核查。本人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加强沟通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有关新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无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
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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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2 年
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 张强
电子邮箱: zqdodo@bjmu.edu.cn
独立董事:张强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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