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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堡龙: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28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22 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
柏堡龙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雄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36,591,41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6.804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81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217,1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991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
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修订后)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2 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后)

    表决结果:同意 136,591,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51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剑律师、张婷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