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堡龙: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2-28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修订
后),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及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 25 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
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
每日 8:30-11:30 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 柏堡龙证券部
联系人:刘志伟
联系电话:0663-2769999
电子邮箱:bobaolon@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