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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堡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4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本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并且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进行了询问,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以及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在与金融机构充分协
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融
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伟雄、陈娜娜夫妇为公司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向委托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等。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和具体金额以其签订的担保
协议为准,且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向
其提供反担保。

     我们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认可并同意将上述关联方担保
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陈伟雄、陈娜娜夫妇为公司提供
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
公司发展的支持。我们认为该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伟雄、陈娜娜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9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在关联交易框架
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北京泛森柏尔品牌管
理有限公司、福建柏悦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嬴王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贝
纳制衣有限公司、定制加(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衣加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
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义江、师彦芳、贝继伟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