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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堡龙: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4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收到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2019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基于个人的独立判断,认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
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该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
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
东为公司 2019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
次会议审议。
     2、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未
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李义江、师彦芳、贝继伟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