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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堡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本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并且向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独立董事:师彦芳、贝继伟、李义江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