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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柏龙: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05-06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1、柏堡龙公司 2020 年经营范围新增“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医用服饰、
口罩、帽子、鞋套医用防护产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柏堡龙公司账面医
护产品存货原值 291,795,420.35 元,柏堡龙公司对此计提了 265,641,647.45
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经我们核查,以上存货均自柏堡龙公司原供应商处采购,涉及货款均已支付
完毕。公司防疫物资的采购链条不完整,该笔采购内控程序缺失,没有取得合规
购货发票。我们无法确定相应存货入账价值的真实性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
准确性。

    2、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存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38,615 万元,占公司总
资产的比例 12.50%,其他非流动资产全部为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的预付工程款,
我们已对预付工程款执行函证程序,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尚未取得回函,目
前两个募投项目均停滞,我们无法判断 38,615 万元预付工程款的存在性和完整
性。
    3、违规担保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公司未经董事会审批,违反
规定程序将 4.7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被担保方偿贷
能力不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已强行划扣公司银行理
财产品 8000 万元。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承诺以自有资产对 4.7 亿元进行弥补,
具体承诺方式为:

    (1)将其名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00 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权属登记至公
司名下,以抵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上述土地使用权目前已为公司办理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尚无法立
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将在解除质押后的 30 日内将该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
下。

    (3)未来 3 年将剩余 1.7 亿元募集资金以现金或者等值资产的方式偿还给
公司,第一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第二年偿还
现金或者等额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第三年偿还现金或者等额资产
将剩余 1 亿元偿还完毕。

    我们无法合理判断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履行补偿义务的承诺能否全部兑
现。

    4、柏堡龙公司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00519 号、稽总调查字 200518 号)。因其涉
嫌操纵公司股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柏堡龙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
总调查字 2104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调查。

    由于以上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柏堡龙公司财务
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影响柏堡龙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可能存在的未发
现的错报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
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
有必要对柏堡龙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
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
此,我们对柏堡龙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董事会意见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理解与认可。公司认为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
面临的风险,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我们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
措施,尽早消除保留非标涉及的事项,并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关措施以消除非标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1、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针对此类事项自查自纠自改,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可持续发展。

    2、公司将就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总结,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密切关注和跟踪
日常资金往来的情况。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
格执行资金支付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切实维护上市
公司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
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关于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目前公司正通过司法程序对银行及债务方进行追偿,公司实控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以自有资产进行弥补。

   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