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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柏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1-04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 柏龙            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柏龙;
证券代码:002776)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 13.5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
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的虚假记载;
       (2)柏堡龙涉嫌在 2017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
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3)柏堡龙涉嫌在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1)对柏堡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2)对陈伟雄、陈娜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0 万元罚款;
    (3)对王琦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4)对林晓如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5)对江伟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6、对黄莉菲给予警告,并
处以 100 万元罚款;7、对贝继伟、李义江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及实际控制
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夫妇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9.00%的
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表决权委托事
项完成后,中泰集团将拥有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由于公司控股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持有的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存在股份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风险,故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密
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21>99 号)(详见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
号:2021-056)。
    2、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陈娜娜女士函告,获悉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1]58 号),(详见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
2021-040)。
    3、公 司控股 股东 、实际 控制 人陈伟 雄先 生、陈 娜娜 女士合 计持 有公司
 205,101,0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2%。截止目前,陈伟雄先生、陈娜
 娜女士持有的股权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