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02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
度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
关资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基于个人的独立判断,认为: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
事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
用,也不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
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
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
公司 2022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继慧、卢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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