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期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事项存
在未消除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内控股
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
解,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前期(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期间)未经董事会审批,
违反规定程序将 4.7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他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被担保方
偿贷能力不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已强行划扣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 4.1 亿元,剩余 0.6 亿元被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冻结。违规担保事项造成的
公司损失,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承诺以自有资产对 4.7 亿元进行弥补。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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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除经营性占用外,不存在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卢俊 杨继慧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