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久远银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9-014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30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连春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人,代表股份 73,517,3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2.608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8,08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275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5,435,5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3332%。

    2、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人,代表股份 237,33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76%。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17,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17,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3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