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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远银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远银海

保荐代表人姓名:龚晓锋                     联系电话:13981865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东林                     联系电话:133080852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 次(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和保荐总结报
                                        告)
                                            除上述报告及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
                                        见、现场检查报告外,不存在其他需向交
                                        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讲解了《关于支持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8〕35 号)、《关于认真学习贯

                                        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具体内容

                                        为:1、介绍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的意见》及《公司法》关于回购股 份的最新

                                        规定; 2、介绍了近期上市公司实施回购股份

                                        的部分案例; 3、介绍了大股东、特定股东不

                                        同减持方式下,《实施细则》规定的具体减持

                                        比例、减持期间等; 4、提醒相关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
                                            规 定。特别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 份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

                                            公告。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 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承诺。        是           无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物院、控股股东久
远集团和其他主要股东锐锋集团出具的          是           无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控股股东久远集团关于补缴社会保险
                                            是           无
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4.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无
5.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是        无
向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晓锋                  马东林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