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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坚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 年 4 月 28 日在浙江省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丽莎
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54,016.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79%;实现利润总额 1,025.46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 130.51%;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1,249.97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 151.69%。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
润 12,499,679.1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53,392,687.36 元, 2021 年度不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可供分配的利润 265,892,366.53 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

    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263,252,366.53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
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公司监事均按照其行政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领取薪酬,年底根据公
司 2021 年度完成的实际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统筹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
减少因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
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公司已建立
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
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资金委
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
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