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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石: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本着对股东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的原则,
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
《厦门万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公司监事会的职责。现将 2018 年
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公司监事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议案                       审议情况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1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质押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1                   会第十一次                                                   通过
         月 25 日                 议案》
                         会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监事   《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018 年 2                                                                通过
 2                   会第十二次   决定的整改报告》
         月 28 日
                         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通过

                                  《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监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2018 年 4
 3                   会第十三次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月 27 日
                         会议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通过
                                 自查表》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通过
                                 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通过

                                 《公司 2018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

                    第三届监事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通过
       2018 年 8
 4                  会第十四次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月 21 日                                                                 通过
                         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10
 5                  会第十五次   《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
        月 29 日
                         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通过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18 年 12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6                  会第十六次                                                   通过
        月 28 日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
                                 《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通过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所有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
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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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加强财务管理,
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监事会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监督,特
别针对厦门证监局现场核查提出的问题,加强检查和监督。结合日常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系统运转有效,会计监督功能有效发挥,
提供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且能及时提供生产经营管理所需信息。公司监事会审查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检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行为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发现有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发生债务重组、非
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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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特此报告,谢谢!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