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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石: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6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厦门万里石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60,532,19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266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60,529,49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647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2,7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1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18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845,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邹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0,532,1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0,532,1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曹余辉、胡光建律师见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