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09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天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
如下: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因此,公司
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公司将于募
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
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董事会确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本激励计划有关授权日的相
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28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74 元/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