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专利及软著授予子公司使用的独立意见2022-11-16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专利及软著授予子公司使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关联方专利及软著授予子公司使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锂(厦门)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资源”)
与新疆泰利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信公司”)及成都泰利创富锂业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创富公司”)就技术专利合作事宜签署《专利授权
协议》,协议约定泰利信公司及泰利创富公司将其拥有的 TMS 系列吸附剂及工艺
相关技术共计 8 项专利技术及 10 项相关软件著作权无偿普通许可授权给万锂资
源及其投资的控股的项目公司使用,系公司与泰利信公司充分发掘和利用各自拥
有的资源及优势,在投资新能源领域紧密合作,同时也是为合资公司万锂资源在
盐湖提锂领域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能够解决万锂资源及其投资控股的公司后续
开展碳酸锂生产建设所需的技术储备,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专利及软著授予子公司
使用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 力
年 月 日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专利及软著授予子公司
使用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益新
年 月 日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专利及软著授予子公司
使用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泽艺
年 月 日